根据学校对科研任务及科研工作考核的总体要求,科学技术研究院拟定了科研工作考核指标分配方案,提出了预下达指标,经教学单位和研究院核对与反馈、科学技术研究院审定,行成了2018年度全校科研工作考核指标体系。其中校级研究院单独考核,校院共管研究院考核指标加和到教学单位,与所在教学单位一并考核。
在科研数量考核方面,分配原则按照《关于全校科学研究考核指标分配方案说明》执行。
在科研质量考核方面,采用挑战目标和超挑战目标的形式下达,任务自由选择。每个一流学科要求至少完成1-2项国家级质量项目(超挑战目)、4-5项省级质量项目(挑战目标);每个一级博士点学科要求至少完成1项国家级质量项目(超挑战目标),3-4项省级质量项目(挑战目标);每个二级博士点学科要求至少完成4-5项(挑战目标);其他学科要求至少完成1-2项(挑战目标) 。
超挑战目标包含: 国家重点研发项目、举办(主办、协办)国际学术会议、科研成果获国家及省部级一等奖数量、申报国家级及教育部科研平台数量、申报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数量等。
挑战目标包含: 举办(主办、协办)国内学术会议、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数量、申报省级科研平台数量、申报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数量、组建企业研究院数、校企联盟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数量、省内转化项目经费100万以上项目数量、省内专利转化数量等。
希望各单位牢固树立目标意识和责任意识,创新科研发展模式,加快科技成果转化,不断增强科技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,实现科技工作新突破,努力完成学校全年科技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