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学工作统一部署,学校决定于第10~12周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。现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组织
1.学校检查工作领导组
组 长:王国辉
副组长:宋伟东 何满辉
成 员:王家海 徐光宪 张海涛 各单位教学负责人
2.各教学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本单位自查工作。
二、检查安排
检查采取校检与单位自检同步进行方式。自检时间为第10-11周,由教学单位依据检查内容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。校检时间为12周,通过教学秩序检查、教学督导员反馈、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工作。
三、检查内容
1.教学运行
(1)教学计划执行情况;
(2)教学大纲落实情况;
(3)串、调、停、代课情况;
(4)考务情况;
(5)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和指导教师安排。
2.教学质量
(1)教师“教”的质量;
(2)学生“学”的质量;
(3)实习、实训质量;
(4)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质量。
3.教学条件和监控情况
(1)教材选用情况;
(2)教学大纲制定情况;
(3)听课制度落实情况;
(4)师生座谈会反馈信息;
(5)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情况。
4.专业建设情况
(1)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情况;
(2)新工科建设规划;
(3)创新实验班建设规划;
(4)申报新专业准备情况;
(5)教学内容更新情况;
(6)教与学方法、评价方式改革情况。
5.专项检查
(1)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落实情况;
(2)师德师风建设情况;
(3)单位教学考核指标及落实情况;
(4)其他项目检查情况。
四、检查要求
组织干部、教师深入教学一线查找存在的问题;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,以多种形式获取信息;总结材料务必数据详实,分析透彻,支撑材料可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