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考务考风建设,严肃监考职责与考试纪律,坚决制止学生考试违纪、作弊行为,营造公平公正、风清气正的考试氛围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巡考、监考工作组
组 长:马志军 张 光
副组长:刘 洋 董世知 王晓亮 沈 丁 刘广柱
组 员:刘敬福 张 勇 薛维华 王学雷 周新跃 查金龙 张 燕 郭东旭 各班班主任及各监考老师
二、工作要求
1、监考教师应提前进行清场,确保考场内没有违规物品;
2、清场后才允许学生进入,监考教师必须用金属探测器对所有入场学生进行全身扫描,特别关注学生手中的文具袋;
3、要求学生按照监考记录中的座位号坐好,监考教师要认真检查核实学生证件;
4、考试开始前务必向学生强调考试纪律,提醒学生不能携带手机、电子手表等有通信功能的设备,考试过程中不允许有违纪作弊行为发生;
5、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要相互聊天、把玩手机、接打电话,不准离开考场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;
6、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监考纪律,维护好考场秩序,将违规杜绝在萌芽状态,对考生的任何违规企图应及时警告并制止;
7、对明确有考试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考试,没收试卷、填写违纪记录、并由监考老师和考生分别签字确认,保存考试违规证据后,让考生离开考场。考试结束后立即将考试违规考生考卷、违纪记录及违规证据一同报送至教务处;
8、巡考老师应按巡考安排开展巡考,并填写巡考记录的电子版发送给教学办周新跃。
附件1:巡考记录
附件2:2023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